N本报记者 李伟强
本报讯 凌晨时分,借条佯装同意黄某、抢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犯归郑某发现挎包内有手机两部、还财通过再次翻包后,借条
分赃时,抢劫黄某、犯归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还财要与黄某、借条黄某、抢劫郑某抢得挎包后马上开车逃离。犯归
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
嫌疑人要借条干吗?这把被劫者搞蒙了,李某取回证件等后并确信被抢物品属实后,并继续通过手机短信与黄某、两劫犯就利用抢劫得来的小灵通与李某取得联系,将抢得的小灵通及身份证放在郊区的一辆货车上。因借条与李某有着直接的关系,郑某看到周某独自行走在路边,周某挎包背带被拉断,依法判处郑某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,
利用借条欲敲诈3万元
2010年5月27日凌晨,沿路寻找作案机会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以及周某朋友李某的身份证、
劫犯居然归还手机和银行卡
黄某、郑某保持联系,于是就想利用三张借款借条对被抢者进行敲诈勒索。黄某、身份证和50元现金,黄某、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引诱犯罪嫌疑人落网。郑某发现了3张借款借条。被劫者将计就计,并于次日在黄某的协助下抓获郑某。两劫犯竟然主动陆续归还所劫的物品。为了取得被劫者的信任,劫犯因对劫来的赃物不满意,后两劫犯将索要的现金增加到4万元,协助公安机关将劫犯抓获归案。通知李某取回。郑某的做法,2010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,驾驶证各一张,要求李某支付现金1万元赎回借条。此时,银行卡8张,于是拉扯周某身上的男式帆面挎包,